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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作家杜博奇:什麼是誠信?什麼是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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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作家杜博奇:什麼是誠信?什麼是信商?
分享80後作家杜博奇關於誠信的一篇勵志文章什麼是誠信?什麼是信商?杜博奇,作家,1986年生,河北人,現居杭州,從事企業案例研究和寫作。
什麼是誠信?什麼是信商?文/杜博奇衡量一個事物的價值,往往不在於它能夠帶來什麼,而是少了它,將缺失或導致什麼?誠信看不見、摸不着,說起來虛無縹緲,聽起來不着一物。然而,若沒有它,作奸犯科、欺盜橫行,社會將趨於混亂。誠信之重要性,如同空氣、陽光和水——它們如此普通,以致於你感覺不到它的存在;它們如此重要,以致於如果沒有它們,生物將難以生存、延續。中國儒家將誠信推崇爲生命個體立身於天地之間最基本的行爲規範。孔子就曾用一個形象的比喻,說明了誠信的重要性:“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小車無?,其何以行之哉?”在孔子的眼中,誠信如同“車輪”,沒有它寸步難行,“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清明社會,人人嚴於律己,擇正道而行,“夜不閉戶路不拾遺”,誠信激活社會資源、提升整體效率。中國北方,當一個農民在路上遇見牛糞的時候,如果他在地上畫個“圈圈”,就表示“牛糞有主了”。牛糞風乾的這段日子,在他拾去牛糞之前,任何人不會搶先撿走。“圈圈”代表了一種契約關係,宣告了對某物的佔有。這種墨守成規的傳統,與動物的領地意識大相徑庭,卻由此構建起中國社會延續至今的信任體系,某些民風淳樸的地區仍舊保持着這一習俗。古人重視誠信,將其作爲安身立命的準則,留下“言而有信”、“一諾千金”的典故。杭州胡慶餘堂“真不二價”的金字招牌,與其說出於對藥品的自信,不如說示人以誠信,誠信簡化交易心理,降低討價還價的交易成本,讓藥房可以將時間、精力專注於提升製藥工藝和藥材品質。最終,社會資源得到有效利用,顧客買到放心藥,藥房獲得商業利益。現代社會,市場經濟大行其道,人們忙着追逐財富,似乎早就把祖宗的美德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小到膠囊、皮鞋、化妝品的假冒僞劣產品氾濫,大到金融騙貸,乃至業務欺詐、合夥騙局,缺乏誠信導致了一系列負面的商業行爲,比如溫州老闆跑路潮、P2P誠信危機、合夥人困局,等等。而這些“壞的商業”又反過來對市場與社會的信任機制造成“二次破壞”。商業世界,各種變量之間有着千絲萬縷地聯繫,不能孤立地看待彼此,而應系統地通盤考慮。缺乏誠信的根源,在於道德感缺失和價值觀偏差。彼得·德魯克認爲“始終有一小部分會欺騙、竊取、說謊、行賄或受賄,問題出在人們的價值觀不盡相同,所接收的道德教育也不盡相同。”自私是人類的天性,而商業又放大了這一天性。在公司經營中,出於自私的考慮,出於對利益的追逐,人們的雙眼被利慾矇蔽,可以無視誠信的準則,輕而易舉地跨越道德的障礙。在納西姆·塔勒布看來,“交易讓人們的關係得以簡單化”。市場經濟以交換爲手段,每一次短期的逐利行爲,均是以犧牲長遠利益爲代價。三聚氰胺事件引發中國乳製品行業地震,福喜過期劣質雞肉事件重創麥當勞、肯德基,臺灣地溝油事件衝擊頂新集團。商業世界環環相扣,一個環節的不誠信,都可能引發蝴蝶效應,長久地損害了行業誠信和交易心理,帶來毀滅性打擊。破壞誠信將帶來多麼沉重的損失,重建誠信就將創造多麼龐大的價值。正如彼得·德魯克所言,馬雲“將社會問題化爲商業機會”,通過支付寶重新構建了一套金融交易體系,化解了困擾電子商務的“誠信問題”,而支付寶正是整個阿里巴巴集團“最具價值的資產”。若以發展的眼光來看,當前中國社會展現的種種誠信問題,不過是歷史演進的滄海一粟。勞倫斯·米勒《美國企業精神》一書中描繪美國商業界由工業化向信息化過渡階段所經歷的磨難:“我們目前正進入轉型期……需要一套新的管理重點與做法,也必須重新建立員工、組織以及管理人員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將基於信任和個人責任,並且需要新的倫理和新的精神。”新的倫理和精神源自傳統,又面向未來。在勞倫斯·米勒眼中“一個組織很像一個有機體”,誠信則是“它的靈魂”,因此必須“堅持一套固定信念,追求崇高的目標而非短期利益”。誠信對於企業經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得益於信息技術的進步,在“平的世界”中,信息流通日益便捷,任何試圖矇蔽消費者、合作方,攫取私利的行爲都將無處遁形。大數據時代,個人、組織、公司的一切行爲都將以數據的形式記錄和保存,因此,誠信變得有跡可查、有案可循。誠信應該成爲一種基本的價值觀,價值觀指導人們的行動,同時也“要對那些經不住誘惑的人進行嚴厲的懲罰”。懲罰的標準和依據,不應是不盡相同的道德感和價值觀,而應出於人們對誠信的基本共識。也許有朝一日,隨着信息技術的進步,誠信可以像情商(EQ)、智商(IQ)一樣,成爲一種可以科學計算、系統考量的標準,即“信商”(CQ,CreditQuotient)。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是,由於身處利益的汪洋大海中,商業界人士應該格外珍視自己的誠信,不應該欺騙、竊取、說謊、行賄和受賄。然而,這難倒不是所有人都應建立並恪守的原則嗎?彼得·德魯克認爲,“一名嚴於律己的人所能夠做到的是,絕不做那些有損自己聲名和品行的事情”。他們不管從事什麼職業,“總之還是在做人,就絕不能違反做人的原則。”也許,等到人們不再呼籲和強調建立誠信意識的時候,誠信才能真正作爲一種精神融爲社會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