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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微信素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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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購物狂歡節臨近,大家是不是已經準備大出血了呢?以下是爲大家分享的3篇雙十一微信素材文章,歡迎瀏覽!

雙十一微信素材文章

雙十一微信素材文章一:“雙十一”將到 讓交預熱金的別信

據廣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通報:25日18時開始,該中心連續接到來自全國各地的30多名羣衆舉報,稱有詐騙分子冒充某電商客服的官方微信,通過建立多個微信羣,以“雙十一”購物節來臨爲誘餌,告知羣成員只要提前支付29元的“預熱金”、“保證金”並介紹他人進羣,就可以在 “雙十一”當天獲得額外折扣,並享受“買一贈一”的福利。但當事主轉賬後,就被移除出微信羣並拉入黑名單,無法與對方取得聯繫。

廣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接報後,馬上協調騰訊公司對該微信號進行覈查,發現該微信號涉嫌詐騙,爲避免更多羣衆上當受騙,已立即對該微信號作封停處理,並展開相關調查工作。

雙十一微信素材文章二:這個雙十一,又將是誰消費誰?

  ——本文系紅網第二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離11月11日到來還有小半個月的時間,然而購物狂歡節的氣氛早已非常濃烈。琳琅滿目的預售商品、漫天飛的購物優惠券和花樣百出的營銷活動,以摧枯拉朽之勢吹響了雙十一預熱的集結號。

在不見硝煙的電商大戰中,大佬們也是各出新招。雙十一晚會、明星入駐以及直播購物等環節延續了阿里巴巴之前的狂歡節奏。京東則將重點放在了物流方面,除了爲加快貨物流轉臨時開通的40餘條幹線,以及啓動夜間上門接貨服務外,京東無人機、無人車的亮相也成爲一大亮點 。“場景營銷”則是蘇寧今年雙十一的關鍵詞。據悉,蘇寧將在無錫三國城打造一個名爲“笑傾城”的購物體驗園區,爲消費者打造專屬的購物體驗。

自從聰明的營銷人將光棍節裏單身汪們的戾氣轉化爲花錢購物的動力開始,雙十一已經走過了7個年頭。低價促銷裹挾着人們積攢一年的購物慾望將成交量的雪球越滾越大,現在的雙十一早已成爲全民購物的狂歡節。

商家賺得盆滿鉢滿,消費者用優惠的價格買到了喜歡的產品。雙十一是否都是這樣皆大歡喜?如果是這樣,節後就不會有那麼多的退貨量,也不會有那麼多抱怨自己衝動消費的“剁手黨”了。如果把雙十一比作春節,那麼物流配送就可堪比春運,大批積壓已久的商品傾巢而出涌向全國各地,造成交通擁堵,資源浪費不說,包裹的延遲到達和遺漏丟失也影響了消費者的購物體驗。網上也有人吐槽到;“雙十一的快遞到雙十二纔到。”

對於商家而言,抓住消費者的熱情衝高自家店鋪的銷量和口碑絕對是重中之重。但有時候大幅度降低價格又可能面臨賺不到錢的窘境。於是先提價再降價的“假促銷”、用劣品濫竽充數等行爲就成爲了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不和諧音符。就我們自身而言,雙十一臨近的那些日子,看着周圍的小夥伴都在淘貨選貨,分享着自己相中的寶貝,拿着手機就等零點開搶。你也開始動搖,覺得已經到了“必須要買點什麼的時候了”,於是口袋裏的鈔票在跳動,“買買買”的慾望在燃燒。不經意間,你又爲這場購物盛宴添了一把火。

表面上看你是在消費這些商品,實際上是商品在消費你。貼着“特價優惠”標籤的'衣服鞋子召喚着你,“來啊來啊,快來買我啊,買到就是賺到,別人都在買,你不買嗎?”你腦子一熱,投入到它們的懷抱,然後帶回家一大堆沒什麼用的東西,留下個吃土的結局。

當然,情況也不全是這樣,可衝動消費確實是需要我們警惕的一個問題。這次,京東就打出了“認真購物,買點好的”的口號,倡導消費者拒絕衝動、理性購物。在喧鬧的”雙十一“廣告轟炸面前,這無疑是一個冷靜的聲音。隨着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消費升級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性價比、品牌效應、消費體驗更加受到重視;個性化消費崛起,人們更青睞能彰顯自己身份的商品。對於電商而言,在歷經了過去幾年攻城略地式的粗放擴張之後,也需要停止這種低水平重複的“買賣節”,向着用心經營,把握品質、提升體驗的新方向進階。我們作爲普通的消費者,需要理智購物,把握主動權,不被購物狂歡節的噱頭所綁架。爲了需要而買,而不是爲了買而買。

  文/於斯夢

雙十一微信素材文章三:雙十一購物 如何維權取證

“雙十一”購物狂歡節臨近,商家開展各種網上網下促銷買贈活動。但本報記者從海淀法院瞭解到,該院受理的消費者因產品質量或商家欺詐原因維權案件數量仍然保持攀升趨勢,而許多維權案件的消費者因缺乏法律知識、取證不利,產生大量訟累不說,甚至還輸了官司。購物維權應當注意哪些環節,究竟如何正確取證,法官在此爲廣大消費者指點迷津。

用網名網購下單開發票 維權遇難題

消費者丁先生從著名網上商城上的一家旗艦店購買了兩臺空氣淨化器,下訂單和最後開發票都用的是網名。但是通過快遞郵寄收貨後,丁先生髮現淨化器並不具備網店宣傳的去除PM2.5的功能,於是把它送到檢測中心檢測。之後他持檢測結果到法院起訴,要求店方退貨退款並支付3倍賠償金。

然而問題來了,丁先生向法院提交的購物發票上,署名並非他的真實姓名,而是他的網名。對下訂單人名稱與原告之間的同一性,店方當庭提出質疑。丁先生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網絡平臺賬戶的打印件,但店方稱這是網絡打印件,對此不予認可。

丁先生面臨一大難題,就是必須證明是他本人用網名購物,而這必須通過他的天貓個人賬戶註冊流程信息、向商家下訂單的信息、快遞單據等來證明。如果被告不認可,他還必須就網頁進行公證,提高證據的證明效力。所以,丁先生向法庭申請進行網頁公證,訴訟時間需要延長不說,還多花費了上千元公證費。

留存賬戶註冊和訂單信息 截屏辦公證

海淀法院上地法庭法官徐星星說,網購中,經常出現網名匿名購買、下訂單和實際收貨人不一致的情況。而其實,網絡訂單是證明雙方買賣合同關係成立的重要證據。消費者應妥善留存網絡賬戶註冊信息、個人訂單信息,及時截屏保存,必要時應辦理公證。

網購中網頁截圖等電子證據佔據重要地位,要求網店開具的發票應當實名,商家發貨的快遞單,也應當謹慎保存。另外,商家網店的某些廣告標語涉及虛假宣傳的,消費者也應及時截屏留證,必要時需要辦理公證。

消費者自行送檢商家不認可 白檢

李先生從商場購買了一件挺貴的貂絨衫,商品合格證上標註面料材質均爲貂絨(特種動物纖維)100%。但買回家後他對此有所懷疑,就自行到天津市服裝家紡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結果是實際面料與標註的不符。李先生遂將商場告上法庭,要求對方退貨退款並支付3倍賠償。

他向法庭提交了他單方申請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但商家對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及送檢產品都不認可。最後,雙方同意在訴訟中啓動鑑定程序,由法院搖號確定檢測機構,重新鑑定涉案產品的成分含量。

可是,一般檢測費用數千元,訴訟前自行聯繫送檢不僅可能白花錢,還要多耗費約兩個多月的時間。如果是容易腐壞的食物,到訴訟中要重新鑑定時,可能已超過保質期,被告不同意再檢測。更重要的是,由於這種檢驗一般是破壞性檢驗,對標的物造成一定破壞,對之後庭審中標的物的確認和封存造成影響。被告可能不認可標的物,否認消費者是從該店內購買,也就不同意再檢測。

可直接起訴 儘快進入鑑定程序

徐星星法官認爲,在衆多涉及產品成分含量、質量好壞、真僞的維權案件中,權威機關的鑑定結果是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直接決定着勝敗。多數消費者在起訴前單方將產品送檢,但在庭審中,商家對單方送檢的檢測報告往往不認可,要求啓動二次鑑定程序。

由於產品需商家確認,檢測機構需商家認可,所以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後,可直接到法院起訴,儘快進入鑑定程序。單方送檢浪費資源,帶來訟累,只會事倍功半。

商家否認有贈品 顧客官司輸了

張先生在一家超市購買1000克味精,同時獲得4小袋調味料贈品。但之後他起訴,稱購買當天贈品已過期。庭審中,張先生提交購物小票和商品,4小袋10克裝調味料贈品被無任何標識的透明膠帶捆綁在味精上。但超市當庭否認當天有該產品促銷活動,且廠家從未配發此類贈品。張先生也無其他證據證明該4小袋調味料當時是與味精捆綁銷售。

法院認爲,雙方各執一詞,原告張先生應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而張先生不能證明4小袋調味料作爲贈品銷售,故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根據舉證責任留存保管相關證據

徐法官認爲,張先生提供的小票只能證明他從超市購買1000克味精。當超市抗辯稱未做促銷活動,根據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張先生應就當時過期贈品與所購物品捆綁促銷進行舉證。但在庭審中,張先生一直堅持贈品過期也應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卻無法理解案件爭議焦點爲涉案贈品是否爲超市促銷,以致最終敗訴。

在維權案件中,消費者應當舉證證明買賣合同關係的成立、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商家存在欺詐行爲。比如此案,消費者應儘可能提供錄像、照片等能證明在超市購物附贈品的相關證據,以及當時或事後和商家、促銷人員溝通交涉的錄音等證據。當商家否認買賣合同關係、產品質量問題或者欺詐行爲,舉證責任隨之轉換,商家也應提供證據。因此,消費者在邁出維權的腳步之前,應根據舉證責任充分留存、保管、調查相應證據。

法官提醒

徐星星法官提醒大家,在網購比例大幅增長的現實情況下,消費者應增強自身舉證意識,提高取證和留存證據的能力。購物中,消費者應要求商家開具正規發票,以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即便是網絡購物,也應要求開具發票,並妥善保管。適當時,消費者還應提供其他證明購物發生的證據,或購物過程的錄音、照片及快遞送貨單據等。

對於商家的店鋪宣傳或網絡標語,應謹慎及時截圖收集證據。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單方送檢會浪費時間和資源,應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或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