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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任性當成一種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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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任性當成一種率真

別把任性當成一種率真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絕不會放任你的任性不去約束。任由你一直這樣任性妄爲下去,直到神憎鬼厭。

今天親戚來我們家吃飯,在父母都習慣把自己孩子和別人家孩子做比較的餐桌文化裏,他們又難免把家裏的幾個孩子,互相比較了一番,做了一個用收入、學歷,甚至配偶一起打分的綜合“排行榜”。

這種時候總不可避免地會提起大姨家的獨子光仔,然後,所有的家長同時爲這個表弟的不成器發出了一聲嘆息。那種暗自慶幸自己的孩子總歸沒在“孩子排行榜”裏墊底的表情,也大都在這時表現出來。不能怪家裏親戚們幸災樂禍,只能說我這個表弟光仔在家裏實在太不討喜。

光仔上學時就成績平平。好在考大學的時候,總算沾上了擴招的光,以270多分的成績考上了一個三本末流的學校,混到了大學畢業。

現在畢業近兩年了,自己找不到工作,就算家人厚着臉皮爲他謀求來職位,他也總是幹不長久。畢業到現在,已經換了十三份工作。爲了解決他的就業問題,大姨把家裏的七大姑八大姨,所有沾邊不沾邊的親戚都求了一遍。

我記得以往在家中親戚聚會的時候,經常看到這樣的場景:大姨一邊揉着眼睛,一邊憂心忡忡地對着親戚們講:“你看看,總沒個合適的工作,他也這麼大了,終歸坐在家裏是不太好,我也不指着他賺多少錢,可是總要有個工作呀。”每當這時候,總會有人出來安慰她道:“別急啊,光仔還小,再過幾年大了,就會懂事了。”

別把任性當成一種率真

可是一年、兩年、三年……過去了,光仔還是沒有“懂事”。家裏親戚朋友爲他介紹的工作,前後有十幾份,可沒有一份他能幹長久的。其中有不少很多人看來還不錯的職位,比如:某知名通訊公司的行政崗位、當地大型地產公司的物業人員等。他做時間最長的是在通訊公司的工作,幹了近三個月,後來因爲與上司不和,他便一氣之下辭職了。最短的是地產公司的物業管理員,上班第三天就和住戶發生爭吵,險些大打出手。物業經理嚇得趕緊把光仔送了回來,對介紹人告罪道:“這位少爺,我們這裏實在是用不起。”

諸如此類的事總一次次地發生,開始的時候,光仔還對找工作抱有幾分熱情,每次介紹工作,他也會打扮得衣着整齊、神采飛揚地去面試。可是一次又一次在工作中與他人發生衝突,不是他不願意幹,就是公司讓他走人。很快光仔本來就不多的志氣,就消磨乾淨了。現在,他索性窩在家中打網絡遊戲,不再找工作也不去面試。每天不到凌晨不睡覺,不到第二天中午十二點不起牀,靠啃老活着。大姨想爲他尋個媳婦。可是,二十幾歲的大小夥,就只顧天天打遊戲。這樣無所事事,脾氣也不好的男人,當然沒有姑娘肯嫁給他。

每次提起這些,大姨總會抹着眼淚,可是我們除了勸慰她幾句“別太急”以外,也着實想不出什麼辦法。

雖然看見大姨這樣,我們也很同情。不過,光仔會有今天,當然與大姨對他的教育是有密切關係的。

這要從他小時候說起,記憶裏的光仔從小就不討喜。他七歲的時候,因爲大姨生病住院,他便寄宿在我家中數日。

記得那幾日,光仔在我家吃飯的時候,從不爲他人考慮,每天餐桌上出現什麼他喜歡吃的菜,他都會連盤子一起扒拉到自己面前。然後像護食的小狼一樣,一個人吃光盤裏的全部菜餚,誰也不準動一筷子,要不他肯定會哭鬧不休。

有一天,他看上了桌面的兩盤菜,實在吃不完,可也要全都倒進自己的碗裏。我着實有些忍受不了他的行爲,便口氣不好地說了他幾句。光仔立時大哭了起來,爲了安撫他,母親馬上把我訓了一番,大意就是說光仔還小,我應該讓着他些[]。聽了母親的話,光仔立時覺得自己理直氣壯了。他沒有再哭,反而氣憤地衝進房裏,把一碗沒吃完的菜全扣在了我的牀上。因爲父母的制止,我沒有當場發火。後來他居然直接脫了褲子跑到我牀上去撒尿。

這樣的胡鬧,最後父母也只是說了一句:“他還小。”或許在他們眼裏,“小”可以成爲一切任性的理由。當年的我十分憤憤不平,哪怕光仔離開以後,父母對我解釋:光仔畢竟不是我們的孩子,我們也不好多管,他這樣任性,以後自會有苦頭吃的,你就別和他計較了。

年少的我當時不明白,不管束他,只是因爲他不是父母的孩子的道理。後來,看到“愛之深,責之切”這句話,恍然明白,就是他們愛得不深,所以不在乎,纔會這樣放任他的任性,不去管束。

有了大家的放任,光仔越發肆意任性了,並且還認爲自己所作所爲都是對的。在他九歲的時候跟着大姨又到我們家來做客。那時候我家小妹才只有一歲左右,正在牙牙學語。大姨難免會去逗弄下小妹,光仔立時吃醋了,他便在地上打滾,用頭去撞牆,哭嚷着,不讓大姨再逗弄小妹。

大姨只好去哄他。他馬上提出要求:要抱一下小妹。

因爲那時候他已經九歲了,肯定能抱得起這麼小的孩子。大姨擰不過他的意思,便把只有一歲的小妹交到了他手裏。光仔卻故意不接,讓小妹摔在了地上。一歲的孩子驚得“哇哇”大哭。母親看在眼裏,疼在心裏。可是光仔並不知錯,而是憤憤不平地埋怨小妹之前霸佔了大姨,甚至還想過去再掐打小妹幾下,嚇得大姨只能過去抱住了光仔,然後解釋道:“他還小。”

或許在大姨這個當媽媽的人眼裏,這樣任性而不講理的行爲都只是孩子的天真率直的表現,用一句“還小”就這樣帶過了。

客客氣氣地送了大姨和光仔出門後,母親仔細檢查着小妹有沒有被摔傷。當看到小妹胳膊上有些紅腫時,她心疼之餘,便和我說了一句:光仔要是她的孩子,肯定會打他到懂事,太任性了。

這纔是做父母應該有的行爲。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絕不會這樣放任你的任性而不去約束,任由你一直這樣任性妄爲下去,直到神憎鬼厭。就像光仔一樣,在他小的時候,家人都會爲他的任性找理由“他還小”。這樣三個字似乎掩蓋過了他所有的任性妄爲,大家好像只把這些行爲都當成了小孩子的一種率真。可是任性不是率真!率真,是指聽憑秉性行事,帶着童心的天真不做作。而任性側是披着率真的外衣,恣意放縱自己的行爲,以求滿足自己的慾望或達到自己某種不正當的目標的執拗性,毫無所顧忌地希望所有人都按自己的願望或想法行事。或許光仔不知道,在家裏有父母讓着他,可是到了社會上以後,又有幾個人能讓着他呢?

不要總以爲“還小”,因爲一切成長來得很快。

可惜他過去是家裏的小太陽,有着姨媽姨父等人像小行星一樣圍繞着他運轉。但工作後,沒有能力和本事當其他人的太陽,自然也不會有人願意包容,忍讓他的任性。

大姨現在後悔當初對他的縱容,害得光仔現在很難與人友好相處,處處碰壁。可是現在後悔已經有點遲了。希望啃老的光仔能夠明白,他的任性是需要本事來完成的。小時候不懂事長大了還這樣,父母百年後,他要怎麼辦纔好呢?

畢竟我們人類是羣居的動物,不能與他人相處的人,生活大都會有些困難,就更不要提什麼成就了。所以別把任性當成一種率真,因爲除了父母,不會有人對你說:“沒關係,你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