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重視的相約,失去時莫道遺憾
一杯熱騰騰的茶,放到涼透,再喝已沒有必要,只會傷身。
一件加厚的外衣,穿得太晚,寒氣已經侵入體內,感冒無法避免。
兒女的孝順,在父母仙遊以後才體現,那是失德與偽善。
朋友的關懷,在事過境遷後再開口,只會得到禮貌的迴應,很難得到知己的情誼,交心的温暖。
愛情的表白,在羅敷有夫之後再開口,要麼是甘當見不得光的小三,要麼也只能留下“恨不相逢未嫁時”的遺憾。
當年監考老師的一句話,卻是道出了真理。遲得太久,不必到了。
遲到,本身就説明了緣分不足與欠缺付出,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不該再續前緣。你若真在乎,必然早早追求,早早擁有,怎會等到對方心已死,情已逝,才遲遲到來。在某場人生約會時,如果又一次遲到,只能説明從未重視。
即使“到”了,也無法抵消“遲”的負作用。請問問自己的心,是真的需要這場相逢嗎?還是下一次才值得嚴陣以待,準時出現?
不曾重視的相約,失去時莫道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