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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窮瘋了吧,借了五十塊還要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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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你窮瘋了吧,借了五十塊還要我還

或許你也遭遇過類似的事情。

和朋友一起去逛街,朋友看上一件裙子,鐵了心想買下來。

那個小店,不能刷微信和支付寶,朋友的現金也不多,最後還差五十塊。朋友笑眯眯地向你求助:“先借我五十塊,回去就還你。”

看着朋友穿上裙子幸福的模樣,你也覺得開心。

只是,等了幾天,錢也沒還。

那一日,和朋友一起出去吃蓋澆飯,你忘記拿手機了,錢包裏只剩幾個硬幣。你不好意思地說:“哎呀,那天你買裙子,我幫你墊上的五十塊,能不能先還我。”

朋友的臉一下子沉下來,從錢包裏抽出一張五十塊,“給,還你。”

這頓飯,就在不愉快中吃完了。蓋澆飯也成爲此生中,最難下嚥的飯。你一直在糾結,“是不是,自己做得不對,不該主動要這五十塊。”

想到,不久,就從另一個朋友那裏,聽到了她對你的評價:“這人是不是窮瘋了,跟她借五十塊還讓人還。”

你好心借給別人五十塊,最後的慘烈結局是,給別人行了方便,自己卻成了小人。真可謂:“我爲你雪中送炭,你爲我雪上加霜。”

不是我窮瘋了,要找你還錢,而是這五十塊你必須要還。

爲什麼?

從法律層面,別說五十塊,哪怕是一分錢,在你向我借的那一刻,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我是債權人,你是債務人,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從道德層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親兄弟,明算賬,也是幾千年來留下的傳統,和約定俗成。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沒有誰的錢,是大風颳來的。

失去相處的分寸,模糊交往的界限,是一段關係走向解體,邁入死亡的前兆。

也有人談論此事,特別中肯貼切,一針見血。

“連五十塊都找別人借,還好意思說別人窮,如果自己真的沒帶錢,過後就應該儘快還給別人,還要多送瓶飲料給對方,這就是遊戲規則,記住,沒人欠你。”

的確,生存於世,都是第一次爲人,誰又欠誰呢。

“我可以請你吃一千塊錢的飯,也可以請你喝五百元的酒,還可以請你唱二百元的歌,但你借我的五十塊必須還。”

有借必還,這是法律規定,是契約精神,也是規矩意識,更是道德修養。

正如有句話所說:“做人千萬不要把別人的情分,當成你的福分;不要把別人的客氣,當成你的運氣;不要把別人對你的好,當成理所當然。”

02

還記得最箴言曾經發布過一篇很火的文章:《搭了我大半年順風車的同事把我拉黑了》。

因爲老趙開車順路,捎同事一段路程。從此,這個同事就心安理得地,開啓了免費蹭車之旅,蹭車長達大半年之久。

一開始,還略表感激,還有些不好意思,“謝謝啊,總是蹭車。”慢慢地,就從“不好意思”過渡到“理所當然”,最後直接是“理直氣壯”。

“開門就上車,把座椅調到最大,然後就開始自顧自玩手機,下了車大喇喇揚長而去。”

直到有一次,老趙着急去機場接人,提前走了。

同事卻打來電話:“你這人也太不地道了,等你半天結果聽人說你提前走了。”

老趙表示,不好意思臨時有點事去接人。

同事乾脆耍脾氣,甩臉子,說難聽話了:“那你提前告訴我一聲啊,我還和我媽說回家吃飯呢,這個點班車都走了,等到家都幾點了?”

老趙半開玩笑地,說出實話:“打個車唄,我又不是專職滴滴。”

最後的結果是,老趙被拉黑了,對方已將他排除在好友外了。

更可怕的是,在單位裏,還到處傳播對老趙的不利言論,“小氣摳門,不厚道,甚至還說業務能力差,走後門進來的……”

給別人當了半年免費司機,不僅沒有收穫友誼,反而成了仇敵。

人心不古,遇人不淑。

到底是老趙太冤,還是同事太壞?到底是善人難做,還是極品過多?

我想起了另一個小故事。

甲不喜歡吃雞蛋,每次發了雞蛋都給乙。

剛開始乙很感謝,久而久之便習慣了。

習慣了,便理所當然了。

於是,直到有一天,甲將雞蛋給了丙,乙就不爽了。

乙忘記了這個雞蛋本來就是甲的,甲想給誰都可以。

爲此,他們大吵一架,從此絕交。

就像那個同事忘記了,車本來就是老趙的,可以讓你坐,也可以不讓你坐,這是權利,不是義務。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好心的“農夫”,出於善良,給予那條“蛇”以溫暖,最終什麼都沒得到,還被“蛇”反咬一口。

多麼希望,每一份善良都不會被欺凌,每一次愛心都不會被辜負。

03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在瑞典學院發表演講時,說過這樣一個故事。

小時候,他家裏窮,窮得沒飯吃,過中秋時家裏難得包了一頓餃子,每個人只分到一碗,正要吃的時候,來了個要飯的老人……

莫言當時端出半碗紅薯幹,給乞討的老人。

沒想到,老人卻發飆了,憤憤不平地罵道:“我是一個老人,你們吃餃子,卻讓我吃紅薯幹,你們的心,是怎麼長的?”

莫言氣急敗壞地迴應:“我們一年也吃不了幾次餃子,一人一小碗,連半飽都吃不了!給你紅薯幹就不錯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滾!”

母親卻訓斥了莫言,然後端起她那半碗餃子,倒進了老人碗裏。

最後,老人吃到了那碗餃子,嘴上得到了享受,靈魂上不知是否獲得了安寧。

母親的善良與老人的霸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乞丐”、“老人”兩個標籤合在一起,是一個窮者和弱者的形象。

我們身邊,又有多少人,以“窮”和“弱”爲藉口,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碾壓於他人之上。

我窮,我可憐;我弱,我有理。

你就要幫我,否則,就是自私、冷漠、不講道義。

還有一類伸手黨也很直接:

“你有的資源,我沒有;你會的技能,我不會;你佔的優勢,我不佔……”

“你就得幫我,理由粗暴直接,誰讓你是我的朋友和親戚!”

“你畫畫很好呢,湊時間給我弄個插圖唄,耽誤不了你太長時間哈。”

“你在裝修公司上班啊!正好,我忙着裝婚房,你給免費設計下,好好裝裝。”

“你是個老師啊!還是教語文的,我家孩子作文不好,放暑假了,你幫忙補補課唄。”

“你又發獎金了,還那麼多,必須請我吃飯啊!”

……

做人最怕的就是,認爲別人應該“怎麼做”,卻忘記問“爲什麼”。

用聖人的準則衡量別人,用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

在節目《非誠勿擾》中,曾有一位男嘉賓,因爲父親在婚嫁時有能力,卻沒有幫助自己,最終導致戀愛失敗,一直耿耿於懷。

孟爺爺說了幾句話,我至今印象深刻:

“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男人,在一輩子當中,在做出重大決定時,千萬不要把別人或者外界的幫助計算在內。幫你是情分,不幫也是本分,誰也不欠你的,我覺得靠自己最實在。”

04

“喜歡主動買單的人,不是因爲錢太多,而是把友情看的比金錢重要。”

“工作時願意主動多做的人,不是因爲傻,而是懂得責任。”

“吵架後先道歉的人,不是因爲錯,而是懂得珍惜身邊人。”

“願意幫助你的人,不是欠你什麼,而是把你當真朋友。”

……

深以爲然。

願你,從今天起……

做一個善良、正直、陽光、溫和,懂得感恩的“大人”。

切莫做那種貪婪、無恥、冷漠、小氣,過度索取的“小人”。

處於困境時,別人拉你一把,要記得別人的好;別人不願幫你,也別過於苛責。

因爲,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

做人——

千萬不要把別人的情分,當成你的福分;

不要把別人的客氣,當成你的運氣;

不要把別人對你的好,當成理所當然。

你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