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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要說實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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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要說實話嗎

休年假要說實話嗎

年終歲末,很多人意外地發現,自己竟然拿到了全勤獎還有過節費,可仔細盤點一下自己過去一年裏的工作,連法定的雙休日都不能正常休息,更別提什麼帶薪休假、探親假。儘管拿到了全勤獎、過節費,但自己身心的疲憊實在不是這點獎勵可以彌補的。

比起過度工作對身體健康的傷害,有人開始感慨,“寧可少拿這樣的獎勵,也希望能正常休假,‘被加班’、‘被全勤’的情況還是不要發生吧。”

“獎勵不是好得的,到手的工資才最實惠”

目前,很多公司都有各自不同的管理制度,在採訪中瞭解到,爲了更好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很多公司設有全勤獎、季度評優等不同考覈和激勵方式,在節假日時還有過節費,但不少員工卻表示,對這些獎勵並沒有多大興趣。有員工說:“大公司不靠這些也能吃飽,小公司能拿足工資就不錯了。”

“我們公司的全勤獎是按季度來發的,3個月裏沒有遲到、早退,沒有請過事假、病假,甚至連年假也算在內,纔算是全勤,獎金是500元。”在某知名網絡公司工作的IT人士童清說。工作兩年半,童清只拿過一次全勤獎,後來發現,這500元的全勤獎與自己身體的消耗相比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據童清介紹,他所在的公司每天上班時間在上午9點至10點之間,保證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即可,雖然看似時間比較靈活,但由於工作強度大,加上項目進度要求很緊,常常加班到晚上八、九點。“幹我們這行,真是挺累的,有時候實在是累得就想好好歇歇,給多少錢都不幹。所以連續3個月不請假對我們來說,基本是不可能,對身體的消耗太大了。大家也就基本不指望什麼全勤獎了。”童清說。

“我們沒什麼全勤獎,遲到就扣錢,全勤是拿到基本工資的基礎,年終給發個幾百元的紅包就算年終獎了吧。要說我這一年的獎勵,就是提拔我當部門的小主管了,但是我們部門算我一共才仨人,而且工資還沒漲。”楊培說。

楊培在某教育培訓機構工作,節假日也不能休息,本想着節假日單位能發點加班費什麼的',可也就是中秋節每人發一塊小月餅外加兩個果凍。“看來還是別盼着這些了,能拿到手的工資纔是最實惠的。”楊培說。

“‘鼠標手’、頸椎病、脂肪肝,什麼也換不來健康!”

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做文案的陳辰算了算,自己這一年一共請了兩天半的假,一次病假、一次事假。“我們是單休,每週只休一天,週六也正常上班,週六上班按正常工資給,如果週六請假的話則要扣雙倍工資。”陳辰說,“不過,我們不是做銷售還好些,做銷售的越到週末越忙,休假只能挑工作日的時候休。加班更是常事,掙了錢都沒時間花。”

王欣悅在一家遊戲公司做遊戲開發工作,在接受採訪的當天,他是少有的在晚上八點就下了班。“下午右手腕就疼得厲害,強忍着換着左手用鼠標堅持下來。天天握鼠標的時間太長了,典型的‘鼠標手’嘛。”王欣悅說。

“你去問問在外企工作的人,基本上都有三種病:‘鼠標手’、頸椎病、脂肪肝,干時間長了都這樣。去年這一年我正常的雙休日也就休了一半的時間,趕上公司遊戲要上線的時候,加班到後半夜也正常。我們這是典型的‘被加班’,項目進度是定死的,活兒幹不完,你就得加班。”王欣悅說。

休假權是勞動者應有的權利

“職工休假權如何得到落實”這一問題長期以來被社會廣泛關注。自2008年1月1日起,《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開始施行。根據《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同時,《條例》第五條中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儘管我國已經出臺帶薪休假制度,但這一制度還並不完善,由於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大,在實際中往往難以得到有效推行。此前,北京一家媒體就曾報道,某知名通信企業要求員工簽署“奮鬥者協議”,表示“自願”放棄一切法定假期和所有業餘時間。知名企業尚且如此,那些不知名的用人單位就更是想出種種辦法剝奪職工的休假權,帶薪休假制度在某些用人單位眼中形同虛設。

“我們的年終獎考覈指標裏就包括出勤率一項,年休假單位規定只有3天,但也很少有人會休,這就是用人單位的‘家法’,你不幹別人會來乾的。”一位勞動者告訴。

每年一到春節,外地務工人員紛紛開始返鄉,春運大軍的壯觀程度往往令人驚歎,很多一線城市開始出現‘用工荒’。“這可以看做勞動者需要休假權的一個明顯體現,其實,春節期間用工的價格會比平時更高,但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返鄉過年,這是情感的需要,也是身體的需要,這也正是休假的意義所在。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確保勞動者的休假權得到落實,勞動者的休假權和健康權應當與工作權同樣得到尊重與保障。”北京大學一位社會學教授如此認爲。